事项名称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
事项类别 |
办事项目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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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决定机构 |
省公安厅 |
办理条件 |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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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受理登记→缴费→办结 |
办理期限 |
当场办结,自申领日之起三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
收费情况 |
10元/证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监督检查 |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
咨询渠道 |
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
乘车路线 |
乘1、136、142、168、302、501、701、908路东线、旅3线路公交车至省公安厅站下车即到 |
状态查询方式 |
http://www.hncrj.gov.cn |
网上办理 |
http://www.96305.com/framework/hngx/index.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