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防督查情况通报
3月1日下午,陈敏副校长率保卫处处长宋科、保卫处消防科工作人员对东校区幼儿园、校医院、美术楼、学生公寓5号楼及4号楼进行了消防安全督查,在督查中,陈副校长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率、消防通道状态、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幼儿园内部设置的应急照明灯全部损坏,一楼缺灭火器2具,二楼消火栓缺水带一根。
二、 美术楼室内火栓外门、防火门自动闭合器损坏较多,室内消防栓里配备的消防水带、水枪缺失较多,且存在随意挪动消防器材(灭火器)现象。
三、 学生公寓5号楼大门门厅内停放大量摩托车、电动车,一楼南北入口处堆放大量自行车,安全门外有大件杂物,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并存在电动车自燃隐患。
此次督查中暴露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在我校的其他部门、其他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陈副校长强调指出,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各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单位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岗位工作人员是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随时关注本部门或本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汇总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对各部门汇总上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安全事故;同时,保卫处还应加大消防安全督查力度,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改正,对能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
按照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要求,全校各二级单位请在3月10日前将本部门确定的安全员名单及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请按附表要求填写)报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2017年3月3日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表
衡阳师范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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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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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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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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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前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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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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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请各单位安排1至2名在职员工为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单位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消防栓、消防门、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通道、使用明火、办公电器的安全使用等情况),并将安全员姓名、联系方式及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入上表对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