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报
2018年第50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和谐稳定育人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工作认识
各学院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学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本学院学生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教育引导,高度关注特殊学生群体
1.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国家考试作弊入刑定罪的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别是在即将到来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兼职诈骗、网络贷款、刷单、传销等常见校园安全隐患和防范手段的宣传力度。尤其“双十一”期间,要提醒学生切勿轻信网络促销,客户回访,乱扫陌生二维码等。告知学生遇到无法求证的信息,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发生上当受骗事件,及时报警,校园报警电话3456110。
3.完善特殊学生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贫困生、学困生、心理问题学生等特殊学生台账,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一级库的学生,各学院一定要做到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针对季节特点和学生现实心理状况,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排查缓解心理困扰,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学生工作部将联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各学院特殊群体学生的排查、建档、跟踪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 加强学生管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1. 强化学生外出活动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老师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各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实践教学、专业考察等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组织外出活动要租用正规公司有资质的车辆,并签订合同、安全责任书和购买有关意外伤害保险。
2. 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不戴耳机听音乐、不玩手机,严禁利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结伴出游;严禁骑双人、多人自行车;严禁在道路上进行轮滑、踏板、摄影等活动;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等送外卖;校园内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
3. 深入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易燃、危险物品;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严禁学生擅自校外租房等。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通过走访宿舍的形式,在11月13日前开展一次宿舍安全排查,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登记和整改。要培训和安排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参与维护宿舍安全与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学工部或保卫处报告。
四、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学生日常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危害。要加强学生舆情监测,引导舆论理性表达,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各学院将安全排查情况在11月15日前书面报告学工部,学工部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工作小组,深入教学楼、宿舍等开展专项抽查。对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依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等校规校纪进行处分、处理,对组织不力的学院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