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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12-30 09:48  

关于加强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部门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309号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校实际,决定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部门主体责任,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1.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教育。12月底前,各部门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校园网站开消防专题宣传,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班级微信群推送消防提示信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邀请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进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各部门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取暖宣传挂图或标语,提醒师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集中对办公室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取暖器具及电气线路安全性能,及时淘汰无温控装置或超过最高使用年限的电取暖器具,制止超负荷用电。相关责任部门要集中对校园内的老旧小区、餐饮场所、食堂、教师公寓、施工工地、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开展燃气安全、用火用电安全自查,加强燃气、电器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要集中开展学生宿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认真排查宿舍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问题制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铜线或铁线代替保险丝等不安全用电行为。

3.加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采取面对面宣讲、发送短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全校师生校园火灾风险点、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使教师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引导学生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切实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27日前)。部门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前)。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随机督导检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部门抓好落实落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二)提高监管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部门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监管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部门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强化跟踪问效。学校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落实。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其它有影响的安全事故的,要逐一开展延伸调查,既查原因,也查责任教训,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请各部门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情况2021320日前报保卫处【西校区交至西校区保卫处办公室谭晓波,东校区交至保卫处消防科王伟(东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稿请统一发送至QQ邮箱14125034@qq.com。联系人:谭晓波  联系电话:13974796334】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教学等用房消防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22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教学等用房消防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东校区

楼栋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备注

办公楼

党政办公室

各部门负责所使用办公室的消防责任


图书馆

图书馆

档案馆


音乐楼

音乐学院



美术楼

美术学院



外语楼

外国语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理科一楼

数学与统计学院

体育学院


理科二楼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与网络中心


理科三楼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城旅学院、学报


文科楼A

新闻与传播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文科楼B

法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科楼C

经济管理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科楼D

文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体育场所

体育学院



食堂、配电房、门店

后勤处



医院

校医院



幼儿园

后勤处



学生宿舍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西校区

楼栋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备注

办公楼

南岳学院

档案馆


图书馆

图书馆

南岳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音乐楼

南岳学院



美术楼

南岳学院



外语楼

南岳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信息与网络中心


综合实验楼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南岳学院、生科学院


计算机楼

生命与环境学院

信息与网络中心、南岳学院、法学院、计算机学院


化学楼、重点实验室楼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综合楼

南岳学院

信息与网络中心


排练厅

南岳学院



音美楼

南岳学院



体育场所

体育学院



食堂、配电房、门店

后勤处



医院

校医院



幼儿园

幼儿园



工会(离退处)

离退处

工会


原三师活动室

离退处



学生宿舍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说明: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部门管理或者使用的,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办公、教学和实验用房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无法确定的由牵头部门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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