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309号)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校实际,决定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部门主体责任,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1.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教育。12月底前,各部门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校园网站开展消防专题宣传,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班级微信群推送消防提示信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邀请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进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各部门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取暖宣传挂图或标语,提醒师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集中对办公室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取暖器具及电气线路安全性能,及时淘汰无温控装置或超过最高使用年限的电取暖器具,制止超负荷用电。相关责任部门要集中对校园内的老旧小区、餐饮场所、食堂、教师公寓、施工工地、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开展燃气安全、用火用电安全自查,加强燃气、电器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要集中开展学生宿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认真排查宿舍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问题,制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铜线或铁线代替保险丝等不安全用电行为。
3.加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采取面对面宣讲、发送短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全校师生校园火灾风险点、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使教师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引导学生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切实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27日前)。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前)。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随机督导检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部门抓好落实落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二)提高监管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部门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监管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部门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强化跟踪问效。学校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落实。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其它有影响的安全事故的,要逐一开展延伸调查,既查原因,也查责任教训,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请各部门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情况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保卫处【西校区交至西校区保卫处办公室谭晓波,东校区交至保卫处消防科王燚伟(东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稿请统一发送至QQ邮箱14125034@qq.com。联系人:谭晓波 联系电话:13974796334】。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教学等用房消防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教学等用房消防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东校区 |
楼栋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备注 |
办公楼 |
党政办公室 |
各部门负责所使用办公室的消防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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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图书馆 |
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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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 |
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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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楼 |
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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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楼 |
外国语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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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一楼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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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二楼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信息与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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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三楼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城旅学院、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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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A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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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B |
法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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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C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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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D |
文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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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所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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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配电房、门店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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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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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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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
学生工作处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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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 |
楼栋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备注 |
办公楼 |
南岳学院 |
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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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图书馆 |
南岳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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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 |
南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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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楼 |
南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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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楼 |
南岳学院 |
初等教育学院、信息与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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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楼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南岳学院、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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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楼 |
生命与环境学院 |
信息与网络中心、南岳学院、法学院、计算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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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楼、重点实验室楼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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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 |
南岳学院 |
信息与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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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练厅 |
南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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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美楼 |
南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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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所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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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配电房、门店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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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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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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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处) |
离退处 |
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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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师活动室 |
离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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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
学生工作处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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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部门管理或者使用的,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办公、教学和实验用房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无法确定的由牵头部门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