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首页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治安防范  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  政保工作  户政服务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消防知识 
 消防管理 
 消防宣传 
 公共应急知识 
下载中心
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册
校园车辆信息录入登记表
“回租贷”中有陷阱,广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2013级新生反邪...
校园110报警电话

 

 

  黄茶岭派出所:8411486

  酃湖派出所 :8350301

  湘江派出所 :8452998

  保卫处邮箱 hynu110@163.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防安全 > 消防管理 > 正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016-06-06 00:00 佚名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其它物品。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其所在单位确定专人管理,未确定专人管理的,谁签字谁负责。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完好有效。

四、保卫部门对消防设施、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对失效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

五、严禁损坏、圈占、埋压和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如被损坏,按照购买价进行赔偿。

六、发现他人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0-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地址:中国中山路
Email:vbsclub@xxx.com 电话:88888888 传真:6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