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署和组织实施全校防火宣传工作;坚持“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院安全;
二、落实四级防火责任制,即:学院,系、处(院),科室,个人,做到“谁主管、谁负
责”;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对消防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火险隐患,及
时提出整改措施或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书档案,按规定为各单位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施及器材
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其随时可以启用;
四、掌握消防科学技术信息,指导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员和八个特殊工种及值班人员
进行防火安全培训;
五、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现场,协助上级部门追查火灾事故责任及对火灾事故作
出处理;
六、建立健全我校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务消防队伍组织建设。
七、按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防火档案。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